政府應承擔改善空氣質素責任

04/08/2009
By admin

Section/Page: Section/Page: 成中講台/A14 Sing Pao Date: 2009-08-04
Author: 立法會議員陳克勤

環境局於上月底發表了「空氣質素指標檢討」諮詢文件,坊間隨即將集中點,放在推出改善措施後,市民或要多付車費和電費等細節上,未必發現到文件的內容,存在缺失,足以影響有關討論,無助解決本港空氣污染的問題。

諮詢文件提出19項改善空氣質素的措施,當中包括要求電力公司,提高利用天然氣發電的比率,由28%增加至50%,亦要求各間專營巴士公司,更換歐盟前期、一期和二期的舊款巴士,減少污染物排放。當然,世界上沒有「免費午餐」,根據估計,電費可能因此要加價20%,巴士車費則會增加15%。政府強調,若在第一階段落實所有建議的措施,涉及的總成本雖然接近6億元,但同時可帶來逾12億元的社會經濟效益,更會令市民平均壽命延長1個月。

但令筆者感到不惑的是,諮詢文件內只是提及市民、電力公司和巴士公司的責任,卻未見政府會有甚麼承擔。若要有效改善本港的空氣質素,必須是官、商、民三方面共同努加和配合;只是單喊加費加價,反而會引起市民反感,無助解決問題。有見及此,筆者建議政府,考慮推出資助計劃,或者透過現行的監管機制,例如利潤管制協議,以軟硬兼施、雙管齊下的方式,鼓勵電力公司和巴士公司在改善空氣質素方面,多做工夫,同時減少市民在財政上的付出。

另一項針對政府的批評,就是指在諮詢文件內,沒有提及本港要達致世衛「空氣質素指引」的時間表。這是一個頗為重要的討論基礎,特別是政府估計,改善空氣質素措施所涉及的成本,是數以億計;那麼究竟是以5年、10年抑或20年攤分呢?這足以影響市民對各項措施的支持度,也難怪環保團體紛紛提出不滿,認為政府此舉是意圖轉移市民的視線。再者,政府今次就「空氣質素指標」提出的修訂方案,只是個別地參考了世衛的「指引」,亦令人質疑政府在解決空氣污染問題的決心。

若要較徹底和全面改善本港的空氣質素,眾所周知,一定要從污染物源頭之一的珠江三角洲着手。但諮詢文件只是提到本港自身如何處理污染問題,至於如何與廣東省加強合作,卻隻字不提,實在令人失望。其實,粵港雙方早年訂出了2010年前的減排目標,明顯是做出一定成效。但在2010年後的情況是怎樣?雙方卻一直沒有明確表態。這令人擔心粵港雙方日後會否「開倒車」,在改善空氣的工作上各自各做。筆者認為,粵港雙方應該在現行的合作機制下,盡快開展磋商,共同訂出下一階段的減排目標,並推出相應的措施,解決區域性的空氣污染問題;否則,單憑本港的努力,而沒有廣東省配合的話,藍天白雲只會是遙不可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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